接香港DHL的通知,自2013年12月1日起,所有寄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(阿聯酋)的貨物,隨貨清關資料必須遵從下述規定:
(1)貨物申報價值超過AED 50,000(約13587USD),隨貨必須提供正本發票和正本原產地證明(Certificate Of Origin),如貨物到達當地,因缺少正本原始發票和正本原產地證明,收件人需向當地海關暫存AED2000(約545USD)押金,并從貨物到達當地起的90天內向海關提交正本原始發票和正本原產地證明協助清關。貨件完成清關手續后,收件人可向海關申請退回押金。如收件人逾期未能提供正本原始發票和正本原產地證明清關,押金將被當地海關充公。
注:AED為當地幣種,美元兌換以最新國際匯率換算為準!
(2)貨物申報價值如在AED1000(約270USD)至AED 50000 (約13,587USD)范圍之內,發貨人隨貨必須提供正本原始發票,且發票上的每項貨物均須申報其原產地國家信息,如發票上未注明原產地國家信息,收件人需向當地海關暫存AED 1000(約270USD)押金,發貨人必須在海關規定的清關期限之內提供有效正本發票,貨件完成清關手續后,收件人可向海關申請退回押金。如收件人逾期未能提供正本原始發票和正本原產地證明清關,押金將被當地海關充公。
注:AED為當地幣種,美元兌換以最新國際匯率換算為準!
以上事宜,請各客戶知悉,寄運貨物前,必須審查隨貨資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,我司交寄服務商前不予再審核隨貨資料,如因未遵從上述規定,貨件將有可能被當地海關強制退回或銷毀,退回或銷毀前不另行通知收件人和發貨方,產生一切清關延誤及費用,均由發貨人承擔,請知悉!